麻栗坡县兴农农资经营部和麻栗坡县晨鑫旺农资店分别向本机关提出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分别作出了农药经营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麻栗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2022年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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